海外网:何必戴着“有色眼镜”看“女贪官”

2014年06月18日14:06  海外网 收藏本文

  6月16日,《新京报》刊发一篇稿件,对今年上半年反腐过程中落马的女性官员进行盘点,“初步统计,金秋芬(刚刚落马的扬州市环保局局长)系今年以来,被中纪委、省级纪委通报的第12名被调查女性官员。”

  “12人中,6人担任地市县(区)要职,包括宜昌市副市长郑兴华、山西高平市市长杨晓波、江西会昌县委书记傅春荣、安徽无为县副县长汪梅琴、荆州市委副秘书长陈虹、南通市港闸区副区长黄雅香;另有2名厅局级,分别为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赵杏娥、曾任四川红十字会巡视员的文家碧。”

  除了细数这些“女贪官”的名字和职务,《新京报》还为她们总结了四个关键词:“心态失衡”、“为感情所累”、“生活追求失道”、“权色交易”。

  在对“女贪官”进行整合盘点之后,《新京报》紧接着采访了相关专家:“但这并不意味着揭示了所谓的女性职务犯罪规律,更不应该‘贴标签’。数量上升有多方面原因,比如贪腐高发多发的社会背景,女性官员数量比过去增多,反腐力度加大等。”

  不过,《新京报》补充的短评似乎许多人并未仔细看。“以色谋权”这一点被放大了。包括新华网在内的许多网站在转载这篇报道时,标题赫然改为“盘点上半年被查12名女官员 部分以色谋权”。而“以色谋权”又很快引起了其他媒体的评论。如《长沙晚报》刊登的评论就说:“这12名被中纪委或地方纪委通报调查的女官员自然是品尝到了党纪国法的‘颜色’。她们丢了人、丢了色、丢了官,很不值得。这些以色谋权的女性,攀的高枝都是‘高大上’,高枝折了才被牵连出来,她们本身也都位高权重。”

  《贵州都市报》也刊登评论《“女官员以色谋权”背后的反思》:“当然,女性职务犯罪中,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权色交易。女性的权色交易,大多是成为了男上司的‘猎物’,以色谋权,随着男上司一路升迁,自己也鸡犬升天。”

  搜狐新闻更是推出专题《女贪官们的“亲密关系”》,直指“亲密关系背后暗藏的‘性腐败’”。这类评论代表了多数网友和普通读者的直觉反应。不过这样的直觉往往不准确,对事件的本质产生了一定的夸张和歪曲。

  《中国青年报》17日的评论就指出,“以色谋权”根本不是这12名“女贪官”的主要共同点:“通观上述报道,关于女性官员犯罪的这4个关键词,并非从这12名女官员中总结出来的,而这12名涉案女性官员中,被证实涉及所谓‘权色交易’的其实只有2人罢了。”

  这篇题为“动辄给女贪官贴情色标签为哪般”的文章更深入剖析了内在原因:“国人向来就有善于联想的‘特长’和先入为主的观念(往往认为不少女性官员就是靠情色上位),再加上网媒的这种‘核心提示’,给读者的错觉好像是,这12名女官员全都有权色交易问题。于是,网络上骂声四起,其辱骂内容大都是与情色有关的侮辱性极强的字眼。”最终结论是:“网友们对贪官和腐败的痛恨可以理解,但不分青红皂白就给所有女贪官贴上情色标签并大肆辱骂,就有失理性。”

  红网的评论《“解剖”女贪官,别在性别上做文章》则更进一步,认为盯着“女性”也是不对的:“分析女官员的贪腐问题,实际上是在‘解剖’贪官中的女贪官。但是,即使将其视作一个反腐败的课题,也不应该在性别上做文章。在女官员贪腐的‘4个关键词’中,除了‘权色交易’是女贪官掌握了主动权外,其他因素有什么性别之分?”

  长江日报则干脆以《女贪官与男贪官并无本质区别》为题:“就此而言,在官员职务犯罪中,其实并不存在什么基于性别不同的特殊‘女性职务犯罪规律’,即使其中确有某些性别特征,也不足以构成一种特殊腐败规律。”(文/邱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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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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